宋朝在当地采取了哪些措施来防止军事割据?—记者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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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宋朝在当地采取了哪些措施来防止军事割据?

在回这个题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一下宋朝的政治制度。从隋唐的三省制,到元代的一省制,再到北宋,政治制度实际上沿袭了隋唐的政治制度,只是名义上的。改名为中书门下制度。


中书门下制度的设立,也是为了更好地配合皇帝,防止诸侯割据或官僚、宦官、宗室成员垄断权力,保障政治、军事、经济权利。在皇帝的手中。


同时,在军队中实行枢密院制度,即枢密院发布重大军事命令,但枢密院没有具体的军事指挥权。


那么,“宋朝在地方层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来防止军事割据呢?”


在这些方面,北宋统治者确实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具体措施从六点入手;


1、军权绝对回归皇帝


北宋的军事指挥权完全由皇帝掌握。这包括地方军事权、财税权和司法权。都是由北宋朝廷直接制定和解释的。然后由北宋朝廷统一分发,达到上级下达命令的效果。目的。


这样的做法必将削弱地方政府的实际权力,防止地方势力过于强大,有效地巩固封建王朝的统一。


2、权利细分


这种权利的细分首先体现在将领权利的划分上;例如,将禁军将领的权利分为三部分,使枢密院的调兵权和统兵权分开。此外,地方权力得到细化;如设置节度使、知州、通算、元使、司法人员,分别掌握地方军权、行政权、监察权、财政权、司法权。事实上,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


3、强干弱枝


所谓强干,就是指朝廷直属的皇军在组织、待遇上精炼、优待,精心打造、精心训练、精心补充。至于地方士兵等,则是分散驻扎,尽量弱化,不做项目照顾。这种弱枝强干的政策,最直接的导致了北宋边防军的战斗力非常低下,以至于在应对外敌入侵时,北宋无一例外地惨败。


四、军事内外控思想


所谓“内外制”,是指驻扎在汴梁城内的军队与驻扎在城外以及开封府所辖地区和开封府管辖外的军队之间的关系,以便它们之间是一种制衡关系。


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军事思想原则是从宋太祖赵匡胤身上诞生的。他死后,几个朝代纷纷效仿此法,并将其奉为金科玉律。因此,北宋驻京的戍兵部队是相互制衡的。这就是殿前司、马司、卜司的关系。地方和州府之间的驻军也有制衡。宋太祖赵匡胤军事思想的主要宗旨是“京师之兵足以制诸道,则外无乱;诸路之兵合之,足以制京师”。不会有任何内部变化。”


这样一来,北宋上下两军之间的层层和制衡已经不足以阻挡外敌的入侵,土崩瓦解。5.让文官掌控军事权力


北宋时期,有一个特殊的现象,那就是文人驾驭军队的现象。


北宋初年,宋太祖赵匡胤身穿武将黄袍,篡夺前朝皇位。因此,当了皇帝之后,赵匡胤非常在意武将的权威。统治者的兵权被收回了,但是兵权还是要有人掌控的。于是,他们就想出了将绝对的军事指挥权交给文官,并以武将辅佐的办法。


对此,宋太祖赵匡胤曾说过,文官再差也只是贪财,而武将却霸道,想要的还不止于此!说到宋太宗赵光义,因为赵光义本身也是一个读书人,而且他是经历过五朝十国混乱时期的人,所以他知道军事上的危险。将军干涉政治。因此,他将文官掌管军权的做法推行到了极致。极端。


两人之所以采取重文抑武的策略,是因为他们吸取了五朝十国诸侯猖獗、武人混乱的经验和教训。因此,他们宁愿走得太远,也不愿犯错误。


六、守内留外的策略


由于开封汴梁独特的地理环境,加上燕云十六州天然地理屏障的丧失,北宋朝廷在京师周围部署了大量的禁军,以至于一眼望去,军营林立。重兵聚集。另外,宋太宗赵光义说“外乱无非是外乱,皆可防;而恶是无形的,若是内乱,则深为祸患。”皇帝必须时刻小心这一点。”欧阳修等伟大知识分子也认为“夷人异己之皮肤病可治;贼心之病重而重”。欧阳修担心的是北宋社会底层的叛乱和起义,而宋太宗赵光义则时刻警惕着邪灵和内患。


因此,北宋特别是宋太宗赵光义两次征伐北辽失败后,基本放松了边境的防御,实行被动防御,盲目在京师驻扎重兵,以兵为险,防范地方叛乱,加强了北宋朝廷的中央集权。


为了夺取封建城镇的权力,采用了以下三种方法。


军事力量的集中。皇帝直接控制禁军,收回禁军指挥权,划分军权;他设立枢密院,使“兵符出自秘密朝廷,但不能由其所制;兵士隶属三衙,但不能专为其所制”。两者相互制约,皇帝直接掌握兵权;他用驻军之法,使“天下之兵纵横互动,行进驻守,不常驻于原处”,从而造成兵不知将,将不知兵。兵无常,将无常,将无常师,即兵将分离的情况;实行“守内守外”和“保内守外”的政策,使国军驻扎两半,一半在京城,一半在各地,以平衡各地驻军。资本和领域。驻军的兵力部署。


行政权力集中。在中央层面,主要是削弱和划分总理权力,实行军民财权分立,打破总理“包办一切”的局面;在地方,主要是派文官担任县令,防止军人干涉政治,并设立总法庭相互制衡,从而削弱地方权力。


财政权和司法权的集中。主要目的是发送各路下郡县的财力,“除支出外,丝织之类,皆以车车送至京城”,消除地方抵抗中央的物质基础;同时规定,死刑必须报请中央审查批准,死刑必须报请中央审查批准。司法权也移交给中央政府。


综上所述,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于解决诸侯割据、维护国家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两宋政治制度的演变?

宋朝时期的主要政治制度是向专制集权制度转变。这一制度主要体现在宋代的官职上。这一官职制度还具有五个特点。一是中央政府。中央集权,二是皇帝集权,三是权力相对分散,四是重文轻武,五是实行重内轻外的政策。军队。宋朝制度的不断演变也不断发生变化,主要以宋神宗时期的年号为基础。宋代政治体制改革前后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主要阶段,南宋时期是另一个主要阶段。


集权主义的强化为官僚主义的演化提供了条件


宋代主要实行两政制。这一制度的主要特点是文武分开、职权分开。宋代实行的中书性质,其实与唐代中书属下的性质是一样的。它们实际上是首相办公的地方。不过,除了中书之外,其他地方如尚书、门下等,虽有其名,但实际上已成为外朝,并不是宰相的机构。


宋初,统治者延续唐朝制度,以中书家族的平章事为宰相,再以能参与政务的为副宰相。元丰年间,王朝统治者进行了改制。他任命尚书左仆射及其侍相为宰相,然后名义上恢复了三省。事实上,他们距离一省更近。事实上,宋代有一些特殊之处。宰相官员说,蔡京最有权势的时候,曾担任三省布政使。


后来出现了枢密院,而这个枢密院的来历也很不寻常。唐朝时期,枢密院设三省外一省,枢密院的领导者是宰相外的宰相。事实上,它是当时政治权力之外的一个多余的机构,这个机构是君主专制政体的产物。


到了宋代,统治者继承了五朝的制度,开始设立专门主管武士的机构和相关官员。事实上,两政体制下设立书院,也变相划分了宰相的权力,从而形成文武分立。


中央行政的演变


晚唐以后,除了正常设立机构外,指派官员主持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宋朝建立时,即使唐太祖任命赵普为宰相,也没有进行统一调整。因此,在宋初体制非常混乱的时候,枢密院也剥夺了兵部的权力,逐渐将其变成了中央机构。唐代的民政部和兵部负责选拔文官和武官。


元丰改制初期,统治者继承了唐朝的制度,将御史提升为官职,改制时废除了这一制度。宋代统治者规定,宰相的亲属或宰相推荐的管理者不能担任董事,以免与宰相勾结,造成朝政混乱。但事实上,宰相还是可以与御史台勾结,利用御史台的工具来打击那些干扰朝堂的人。一个敌人。因此,在宋代,侍中和中书令是不可以向其他人发出指示的,这使得侍中和中书人逐渐成为两省的主要负责人。


军事制度的演变


宋代军事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军权分设。各级部门权力相对分散,中央集权主要属于皇帝。宋朝政府还负责管理军事事务。主要有四个部门。枢密院负责军令、调配、高级军官的任免,三府统领禁军。宋朝元丰变法之前,宋朝实行征兵制度,士兵来源多方面。


此外,宋太祖赵匡胤还实行了李庚戌法,消除了兵人专政的威胁,保证了战争的顺利进行。直到神宗即位后,才知道这一政策的弊端,才废除了这一制度。


南宋初期,朝廷允许自己强行征兵,于是出现了岳家军、韩家军等。这极大地触犯了宋朝的禁忌,成为私人武装的危险,可能威胁到朝廷的统治。因此,这就导致了南宋统治者收回了岳飞、韩世忠等人的兵权。


特殊的士大夫优待制度


宋代实行的重文轻武是当时官僚制度的一大特点,对士大夫的优待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获得资质


到了宋代,人们的入仕途径已经有三种。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通过科举考试,一是通过制试,三是通过尹部。


宋朝时期,吕布设立科举考试来选拔人才。宋代,统治者进一步加强了对科举考试的管理。如果你想在宫中做官,就必须有身份验证和道德鉴赏力,而参加考试的人必须有很好的声誉,而且考试结束后,考官必须在试卷上写上他或她的名字。纸,使其不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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