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讲解关于1死2伤!云南开远市龙腾冶炼厂“323”煤焦油储罐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话题,和一些晚上下雨出事故照片相关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2年3月23日20时48分左右,开远市龙腾冶炼厂煤焦油储罐混油作业时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应急局领导。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生态环境局成立开远分局,市总工会等相关部门派员参加“323”煤焦油储罐火灾开原龙腾冶炼厂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化工行业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参与整个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遵守法律法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漏”的原则,通过现场检查、信息审核等方式,认定事故原因。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人员询、专家论证等,确定事故的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确定事故性质和事故涉及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向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暴露的题提出预防和整改措施。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事故单位情况
开原龙腾冶炼厂前身为开原有色金属冶炼厂。1996年改制为私营企业,更名为开原龙腾冶炼厂。龙腾冶炼厂成立于1999年9月17日,投资方马某某,类型独资,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北郊,登记机关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营业务范围铅和锌冶炼;其他有色金属轧制加工;2016年3月,龙腾冶炼厂因环保题被市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整顿。停产整顿期间,龙腾冶炼厂员工不稳定,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聘用。2021年,龙腾冶炼厂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经理1名、车间生产负责人参加专项培训并通过考核。自龙腾冶炼厂停产整顿以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国家生态环境局开原分局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龙腾冶炼厂进行了监督检查。各自的责任。一是深入推进落后设施设备整改淘汰。2018年以来,地州生态环境局开原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市发改局等相关部门督促龙腾冶炼厂拆除消除65平方米高炉。2019年1月,组织通过检查验收。二是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工作。国家生态环境局开原分局、市应急局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防止擅自复工复产。2021年6月18日,国家生态环境局对试生产提出明确要求。7月26日,龙腾冶炼厂进行环保设施设备试运行。国家生态环境局开原分局协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检查。2021年7月以来,国家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多次对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整改情况和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市应急局将于2021年7月、11月、2022年1月、2月进行现场检查和复查,发现题13项,督促整改11项。检查审查期间,该公司尚未生产,仍处于停产状态。安全状况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等两个题尚未完成。
项目状况
龙腾冶炼厂固废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工艺改造项目是在原有65高炉拆除和原有锌冶炼系统技术改造升级的基础上进行的。总投资101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71万元。形成年产3万吨锌的生产能力。产品规划为年产氧化锌粉8万吨、电炉锌粉12万吨、锌锭1万吨。2020年2月10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下发了《开原龙腾冶炼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节能降耗工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关于同意综合利用《开原龙腾冶炼厂固废利用及节能》《降耗工艺改造项目临时环保备案函》,环评报告明确要求拆除原有小型燃气发电机,注入外购柴油进入回转干燥窑,提供加热干燥的热源。厂区设计设置30立方米燃气发生器一台。m轻柴油储罐为内浮顶储罐。柴油储罐最大储存容量为252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认定柴油储罐存在重大危险源,不构成重大危险源。2021年6月18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针对《关于开原市龙腾冶炼厂固废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工艺改造项目复工申请的批复》《关于开原龙腾冶炼厂恢复生产的请示》,认为已具备恢复生产条件,需制定恢复生产计划并报开原分局,申请排污许可证,制定制定试生产期内完成的环保验收监测计划,及时开展环保验收工作,完善环保备案程序,纳入常态化环境监管等。2020年10月19日,节能环保龙腾冶炼厂固废综合利用降耗工艺改造项目获得开原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登记证书》。
煤焦油储罐状况及煤焦油危险特性
涉案煤焦油储罐是龙腾冶炼厂于2021年12月向开远市个人购买的旧钢罐。罐体呈圆柱形,直径22米,长95米,最大容积约36立方米。本体北端0.35米处有一直径0.7米的圆形井盖。井盖中心开有直径0.15米的进油口。底部分别设有应急卸油管、输油管和蒸汽加热管。罐体顶部无安装。呼吸阀。龙腾冶炼厂区因地形而建,自下而上分为三个。第三厂区道路旁设置煤焦油储罐,第一设置回转窑。由于重力势能的高低,将煤焦油输送至回转窑进行燃烧加热。2022年3月11日,龙腾冶炼厂采购煤焦油32825吨,放入储罐。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和《煤焦油安全技术规程》,煤焦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常温下为黑色粘稠液体,有特殊气味,比水稍重。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或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如果暴露在高温下,容器的内部压力会增加,有破裂和爆炸的危险。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使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发生火化的机械设备和工具。仓库应配备紧急释放设备和合适的密封材料。
运行状态
为调试环保在线监测系统,2022年3月23日16时30分左右,龙腾冶炼厂组织回转窑供热作业。此时,厂内负责指挥和操作的有马某某、何某某、林某某、王某某、杨某某、陈某某等6人。分工是马某某负责操作指挥调度工作。何某某、林某某等人负责回转窑的运营。1800左右,马某某安排杨某某、陈某某、王某某前往煤焦油储罐进行混油作业。
二、事故发生及应急救援响应
事故发生了什么
2022年3月23日16时30分左右,龙腾冶炼厂组织回转窑供热作业。工作中发现煤焦油流动不畅,喷油器供给不足,造成回转窑升温缓慢。1800左右,马某某安排杨某某、陈某某、王某某三人前往煤焦油储罐,轮流用竹竿人工不断搅拌罐内煤焦油。20时48分左右,陈某、王某站在煤焦油储罐上搅拌,杨某站在煤焦油储罐旁边的水池中用手电筒照明时,煤焦油储罐的井盖被打开。坏了。爆炸起火,陈、王、杨三人着火。
应急救援响应和报告
事故发生后,陈某某、王某某、杨某某立即进行自救并扑灭火灾。旋窑内的何某某、林某某立即跑到火灾现场,使用干粉灭火器将三人身上及火点的火扑灭。XX厂办公室接到XX的电话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灭火,关闭作业设备,组织全厂人员救援行动。十多分钟后,明火被扑灭。陈、王、杨三人均被烧伤。马立即安排将三人送往解放军第926医院救治。21时40分左右,杨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时55分,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市民举报“龙腾冶炼厂内有噪音并起火。”市消防救援大队立即派出民警前往处置。到达现场后,他们发现龙腾冶炼厂明火已被扑灭,火势已得到控制。21时40分,市应急局接到市消防救援大队电话报告,值班领导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市应急局初步核实情况后,及时向市委新闻局、市政府办公厅、国家应急局通报信息。3月24日零时30分,市应急局向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和事故直报系统报送信息。报告事故相关信息。
应急响应评估结论
事故发生后,龙腾冶炼厂迅速组织救援行动。火势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应急局、市公安局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全力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善后事宜。遇难者家属、伤者及其家属情绪稳定,未对善后工作提出任何异议。
现场勘察情况
煤焦油储罐为卧式露天钢制圆形罐,直径22米,长95米。它是按南北方向排列的。罐体北端035米处有一个直径07米的圆形人孔盖。盖板中心有直径0.15米的进油口,底部有应急卸油管、输油管和蒸汽加热管。该罐安装在水泥浇注区。东、南面向厂区道路,罐顶与道路齐平。西面面向料场屋檐,一览无遗。北端有圆形水池。整个水箱都受到保护。还有煤焦油32吨。坦克的底部由4个未烧砖制成的支架支撑,每个支架之间的距离为29米。
煤焦油储罐周围没有监控录像,3月22日晚,因下雨,地面湿漉漉的。现场有一根25米长的竹竿、一个12V非防爆手电筒、一个安全帽现场有一件烧焦的衣服、一支香烟和一个打火机。井盖上还有两把扳手和螺丝。原料车间的钢瓦屋顶上有烧焦的痕迹。圆形水池旁的工厂道路上有烧焦的衣服、香烟和打火机。经询,属于王丽云。
煤焦油储罐检验现状
2022年4月22日,委托广东普天防雷检测有限公司对煤焦油储罐进行防雷装置检测。结果是煤焦油储罐的防雷类别为II类。经检查,煤焦油储罐及所连接的进、出口管道均进行了测试,接地电阻值均在22以下,测试结果均为“合格”。
尸检状况
开远市公安法医鉴定中心对杨某尸体进行鉴定后认为,杨某全身有II至III不同程度烧伤,皮肤质地变硬,部分皮肤已碳化。并破裂了。烧伤可能致命。尸体躯干、四肢可见皮肤裂痕,均呈烧伤或伤口周围皮肤碳化。伤口的形状大多是沿着皮肤纹路,深度较浅。肌肉层未发现损伤或裂纹。分析系烧伤造成的假裂伤,尸体表面未发现其他机械损伤。杨某某头部、面部出现充血、水肿等与生活相关的反应。综合委托单位的案件介绍,其死亡原因认为是被烧死。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直接原因分析
1、煤焦油储罐设计不规范。储罐顶部没有呼吸阀。生产运行时,由于重力势能的高低,将储罐底部的油不断输送到回转窑进行燃烧和加热。但由于没有气源补充罐体,形成负压“密闭罐体”,导致煤焦油流动不畅,供油不足。回转窑升温缓慢。
2、现场管理不到位。现场发现烟头、打火机、铁扳手和螺丝。但经相关人员调查询发现,在煤焦油搅拌作业过程中,并没有违规使用打火机、吸烟的情况,也没有使用铁扳手。可能会产生火源。
3现场作业人员违规使用非防爆照明设备,并用竹竿从进油口持续搅拌煤焦油。罐内的空气与煤焦油蒸气以及挥发到罐外的煤焦油蒸气与罐外的空气形成易燃、易爆性质。混合物,导致煤焦油爆炸并着火。
综上,事故调查组经过调查和综合分析确定,在煤焦油搅拌作业过程中,罐内的空气和煤焦油蒸气,以及罐外挥发的煤焦油蒸气和罐外的空气,形成易燃易爆气氛。混合物遇到现场非法使用的非防爆照明器具产生的火花时发生爆炸并起火。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1、龙腾冶炼厂固废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工艺改造项目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相关手续,未经报急擅自建设供管理部门审核。施工期间擅自改变经批准的环保设计。
2、煤焦油储罐非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安装后未经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证书或安全标志。
3现场安全措施未落实,煤焦油搅拌作业未安排现场监控人员,作业环境较差,周围无固定照明。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制定煤焦油储罐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未能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员工不具备必要的技能。安全生产知识、现场个人防护和安全意识不高。
事故性质
经调查,确定开原市龙腾冶炼厂“323”煤焦油储罐火灾事故为生产安全事故。
四、事故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原因、性质划分事故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相关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免责人士
1杨某某,安全意识薄弱的现场作业人员,
1死2伤!云南开远市龙腾冶炼厂“323”煤焦油储罐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和晚上下雨出事故照片的话题就聊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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